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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来源: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发布时间:2024-06-12 16:05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并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现阶段每人每月151.5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及财政缴费补贴本息总计÷139)组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待遇领取人每年按规定进行年检审验。

以华阴市全面实施政策的时间点为准,45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在其参保缴费达到规定15年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从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基础养老金阶梯增长机制,待遇领取人7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8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9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8元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死者法定继承人,并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土葬800元、火葬1500元;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死者法定继承人。已办理死亡注销业务后,遇养老金调整的不再补发增加的养老金待遇。继承人未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180日内完成丧葬补助金申领手续,视为放弃丧葬补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