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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食品抽检中涉及我市高新区(南区)的1批次不合格生姜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渭南喜品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从渭南万圣巨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渭南市高新区(南区)新盛路渭河花园3号门西北侧约90米抽检的渭南喜品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购进日期为2024年2月22日,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渭南喜品家超市有限公司该批次生姜共购进了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货值119.8元;未销售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消费者已食用。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生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购进生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调查过程中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当事人通过常规无法判断农药残留含量是否超标,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4月1日决定不予立案。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